第一条 协议订立
1.1用户在同意本网站(www.glbsoft.cn)和本协议后,方可使用本网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接口服务(以下简称“服务”)。
1.2.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服务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协议,一旦用户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服务即表示用户同意与本平台签订本协议且同意受本协议之约束。
第二条 服务说明
2.1用户通过本平台获取的相关服务均由第三方提供,本平台仅为技术服务代理方(简称:平台服务方)。
2.2由于全国用户开具的发票数据传输时间不完全统一,可能存在部分数据无法获取的情况。一般情况下,获取的数据为发票开具日期的第二天,当天开具的发票数据无法获取。
2.3本平台服务内容以平台服务相关页面中公布的内容为准。
第三条 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3.1本协议中涉及用户与服务方之间权利义务的内容,其解释权为平台服务方。
3.2.用户提交注册信息时,应当准确填写企业名称、社会统一信息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电子档)、手机联系方式、等信息内容,确保企业信息真实可靠,以便我方核实与提供相关服务。
3. 3用户注册后,需缴纳相关费用后方能使用本平台的相关服务。
3.4注册用户如需变更,已经正常使用的用户,除了需要提供老的企业注册信息、营业执照副本,还需要提供新的企业注册信息、营业执照副本。此外,由于本平台根据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授权,需要额外缴纳新的社会信用统一注册代码的授权服务费。
3.5如用户需服务方提供与平台接口相关的技术咨询或支持,服务方给予免费指导。
3.6注册用户可免费获取我方提供的《发票与接口管理系统软件V1.0》软件,但我方对于用户使用的数据库软件及版本不予授权,由此产生的纠纷由用户承担。
第四条 免责说明
4.1因全国税务网络平台问题或全国网络干线问题造成的故障,本平台将无法获取相关数据,不承担相关责任。
4.2因用户提供错误订单信息所导致的变更及相关费用,由用户需自行承担。
4.3本平台会尽力维护平台信息的安全,但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以及因为黑客入侵、计算机病毒等原因造成用户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被篡改的,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5.1如果在本协议约定内容履行过程中,对相关事宜的履行发生争议,用户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争议,并同意接受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管辖。